计算机科学实验室人员考勤办法
为规范实验室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特制定以下考勤办法:
- 60岁以下人员均需打卡考勤(含职工和研究生)。
- 行政人员早上8:30-9:00上班打卡,下午下班打卡;除去午休1小时,应保证每工作日上班工作8个小时。
- 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实行弹性工作时间,上下班打卡;应保证每工作日上班工作8个小时。
- 行政/科研人员请假/出差需填写《计算机科学实验室人员请假审批表》,并报实验室主管领导审批;研究生请假/出差由导师审批。
- 实验室人员考勤结果将作为各类考核、评比的参考因素。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并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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