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 / 办公场所管理

5号楼3层使用规则

为加强计算机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五号科研楼三层)的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软件所有关规定及实验室工作的需要制订本条例(公约),全体人员都应自觉遵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舒适的科研环境。

  1. 本条例适用五号科研楼三层的所有用户,本条例中的“全体人员”是指五号科研楼三层的所有用户。
  2. 软件研究所委托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保安等管理,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为保障科研楼的正常使用所制定的各项相关规定。
  3. 全体人员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如果对物业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本部门秘书反映,也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中心提出或直接向研究所有关部门反映。
  4. 全体人员要自觉维护环境的安静、卫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单位和人身财产安全。请做到:
    • 在开放区域要保持安静,不做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的事情(如大声喧哗、发出噪音等),在学生工位区域不要大声讲话。打电话、讨论问题,工作交流到指定地点如讨论室、会议室。开放区域是指有门房间外的区域,如学生工位、走廊、前厅等。
    • 在房间内长时间讨论问题,要将房门关上,以免影响他人的工作和学习。
    • 不随地吐痰。
    • 不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 不在楼内吸烟。
    • 不将易燃、易爆、剧毒及有危害的物品带入楼内。
    • 讲文明,衣着得体。
    • 上班时,离开实验室要随手锁门;下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空调,关好窗户,人走灯灭锁好门。
    • 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的人员要负责关灯,锁门。
    • 下班时,公用场所如会议室、复印室等由实验室秘书负责安全检查;机房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安全检查。

计算机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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