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活动请假制度(初订)
(一)请假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支部活动请假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活动的连续性、有效性和严肃性。一般情况下,支部活动不允许请假,但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样表见附件1)。请假流程通常包括填写请假单、获得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并报备副书记。请假单应作为活动签到表的附件保存,以便核查。
(二)不同类型党员的请假流程和要求
- 研究生党员:需提前一天填写纸质版请假条,经导师和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副书记。
- 职工党员:需提前三天填写请假单,获得支部书记签字确认后方可完成请假程序。
(三)特殊情况和处理措施
- 无故不参加活动:对于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将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 频繁请假:对于频繁请假的党员,党支部书记或相关负责人需进行面谈并填写谈话记录表。
- 取消评优资格:每年请假超过1/3的党员(确因公事外出的可不计入请假次数),在年末民主评议中取消评优资格,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四)长期不参加支部活动处理措施
对于不履行正常请假程序无故缺席、频繁请假的行为,党支部经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在支委会通报。由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进行相应处置。特别地,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